众所周知的,在这个大都会地区,大多数人都还过着「无壳蜗牛」的租屋生活,这几乎也是阿根廷经济的一种普遍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银行房贷取得非常困难,且融资成本太过「高贵」。因此,生活在布宜诺大都会地区的民众,很多人都必须租屋来解决住家问题。而大多数人在租屋的问题上,所面对的困难并不是在于建筑物本身的格局或者维修房屋所必须支出的开销,大多数人租屋所面对的问题都来自于通货膨胀使得租金的行情让人「高攀不起」。 在物价不断上涨的压力下,很多的屋主都无法订出一项标准,确保自己收取房租的利润能够得到保障,尽管依据阿根廷民法规定,住宅租赁合同的最短期限应该在二年以上。由于通货膨胀的关系,再加上阿根廷现行法律禁止租金指数化,不准屋主依据国家统计局〔INDEC〕的消费者最终物价指数〔IPC〕来调升租金金额,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住宅出租标准一片混乱。 事实上,如果能够有某项指数做参数的话,则双方都能够很容易查到标准,而且可以每三个月或每六个月自动调准一次租金金额。目前由于房东希望能够免于通货膨胀的侵蚀,开口喊价的租金金额通常都远比房客所能够负担的水平还要高,甚至于就经济学观点来看,也比不动产本身所合理产生的利润还要高。 目前阿根廷租赁合同采用的方式是“阶梯式上涨”〔Escalonados〕,而这样的合同在各法院判例上都是被认定有效的合同。根据阿根廷民事上诉法院庭H庭的95年案的法庭判决指出:「在阿根廷民法23.091或法中,没有任何条款禁正房东与房客依据民法1197条款,固定每三个月、每六个月或每年自由协议租金的涨幅。」 根据阿根廷民事上诉法庭A庭2003年案的法庭判决也指出:「尽管阿根廷从1991年4月1日23.928汇兑法有效实施后(之后由25.561法修正),禁止租赁合同嵌入稳定化条款,但是并没有否决双方能够自由协定阶梯式上涨的权利。」 然而,租金的阶梯式调涨并非适当的解决方式,因为这终究不是依据双方所能查核的指数来调整,而是出租方基于对通膨的恐惧感所提出的调涨幅度,也使得租金的金额涨幅并不符合合理的标准。 另一方面,阿根廷的土木工程建造与住宅融资购屋的活动成长速度无法赶上不动产的市场需求。尽管阿根廷宪法第14条保障人民都应该享有「有尊严住宅」的权益。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客或房东都是受害人,因为租金行情过高,使得市场需求不断畏缩倒退,很多的屋主并无法真正获得适当的出租收益。 所以政府应该授权允许房地产市场依据国家政府的某个官方指标来调涨租金。如此一来,则能够解决多数人希望能够安居的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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