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规定,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投资主体为村委会,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有资金或村民自筹集资。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运营,改变公益性质。 然而,近日有网友举报称,本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X261县道城常东路旁的“陵华山公墓”,却被擅自改为对外村、外镇、外县区公开销售的经营性陵园,公益性公墓成为村委会个别人及以肖立新为首的社会团伙疯狂敛财的工具,严重影响了当地村居民正常的安葬需求。
△陵华山公墓卫星图 据举报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约有人口5000人。陵华山公墓本为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但近十年来,泗华村委会伙同以肖立新为首的社会团伙,擅自将该公益性质改变为经营性质,将只能向泗华村销售的公益性公墓,进行社会化经营,面向全市肆意售卖。在售卖过程中,肖立新使用其个人账户进行收款,近几年来敛财高达上亿元。公益性公墓成为个人的敛财工具,完全背离了公益便民的初衷。 同时,该团伙为应对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检查等流程,通过泗华村上届村委会主任肖翰为其打通龙桥街道、城厢区民政、莆田市民政、莆田市林业、莆田市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在没有进行任何用地公示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毁林扩建。相关政府部门对该违法违规事实视而不见,甚至还帮助遮掩。 除了福建省政府的《意见》,省民政厅等10部门于2019年7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以及莆田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也明确了公益性公墓的投资主体为村委会或者当地政府,禁止社会资本进行合资、合作、合建,同时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运营,改变公益性质。可是,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陵华山公墓却是以肖立新为首的几个自然人进行投资兴建,严重违反省市规定。 据称,肖立新等人没有在泗华村委会担任任何职务,更未取得村委会的委托授权,但其却对该公墓进行社会化运营长达八年以上。期间,该公墓的规划建设,没有经过任何招投标程序,完全由其个人一手操办。为此,当地人都将肖立新称为陵华山公墓的“老板”。
△2018年违规扩建区域 当然,如果肖老板能为全体村民的利益着想,多为村民们谋福利,那倒也无妨。但是,肖老板却背道而驰,将陵华山公墓的价格炒得虚高。例如,单穴墓位超过人民币3万元,合葬墓位则6—8万多元,大大超出了泗华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属于社会公益福利性质,应坚持公益属性,突出社会效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按照非营利性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原则,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行定价管理、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 而陵华山公墓,却无法出示任何有关墓位价格的会议记录或者定价决定,当然村民们也从未见过任何墓位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的公示材料。 远的不说,陵华山公墓与莆田市的马涨山城市公益性公墓相比,价格就高出了3倍之多。例如,同样的单穴墓位,马涨山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售价是1万多元,而陵华山公墓的售价至少3万元以上。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指南》、《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服务管理指南》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取的费用要实行专户管理和公示制度,并专项用于公墓建设、绿化、维护、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但是,陵华山公墓的销售款,却进入了肖立新的个人账户。 省市文件还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本辖区农村居民死亡后提供骨灰安置的公益性公共设施,不得对本辖区户籍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或格位。同时不得为健在者预定墓位。
△辖区外居民购买的墓位。按莆田习俗,碑文上会刻有逝者的户籍所在地。左边建于2017年,来自荔城区拱辰街道;右边建于2018年,来自涵江区涵东街道。 但是,肖立新为了多创收多敛财,还对抗省市文件精神,违规将陵华山公墓的墓位出售给泗华村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仙游县、涵江区)。更为严重的是,辖区外人员居然还到该陵园预定墓位,搞起了活人墓。 由于辖区外人员的涌入,导致墓位紧张,价格上涨。为此,肖立新想方设法扩大陵园的建设范围。2018年、2020年,肖立新在没有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实施了两次大规模毁林扩建和地面硬化建设,直接将陵园建成现在近30亩的占地面积。
△2020年违规扩建区域 住建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省政府《意见》规定:“乡镇人口在1万以内的,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超过5亩;人口在1~5万的,占地面积不超过15亩;人口在5万以上的,占地面积不超过20亩。” 根据泗华村目前5000人的人口数量,陵华山公墓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5亩。但其实际建设规模却近30亩,已远远超出住建部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即便陵华山公墓存在毁林、硬化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当地相关部门却有意包庇纵容。 例如,城厢区民政局网站公布的《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随机抽查的通知》一文中称,被抽查到的泗华村委会陵华山公墓,所被查出的问题,至今没有任何停业或整改的迹象。
△来自荔城区,建于2016年。
△来自秀屿区,建于2017年。
△来自荔城区,建于2020年。
△来自涵江区,建于2021年。
△来自涵江区,建于2021年。
△来自荔城区,建于2022年。 网友指出,陵华山公墓由私人进行社会化经营,擅自更改公益性质,擅自毁林、超规模建设,并向辖区外居民售卖墓位和活人墓,应对外公开的事项没有任何公示......在大量违法违规的事实面前,其公益性已名存实亡。对当地人民群众而言,连最基本的安葬需求都得不到保障或改善,相关部门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加强日常运营监管,不得进行营利性经营和违规收费,改变公益属性。对违法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经批准建立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对管理规范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于此,基于陵华山公墓的违法违规事实和影响,民政、林业、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作出取缔,或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 同时,相关殡葬主管部门人员在本事件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期待上级纪委监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来源:法制先锋网) https://page.om.qq.com/page/OQa1aaNnU4ZI2swJy3bZX_2A0?source=cp_1009 来源:快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