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糾正駕駛人隨便停車的壞習慣,市政府交通管理局又想出一個新辦法:除了開罰單以外,還在違規汽車的玻璃上貼上一張40x40的紅色標籤,上面寫著大大的「違規者」等字樣。被開罰單的人除了要先努力的將標籤撕除以外,還要繳納這張標籤的費用(據瞭解每個月首都裡有十一萬張的罰單屬於違規停車)。 據瞭解如今違規停車的罰款只有區區37元,交管局已決定向議會提出請求,好將這個罰款提高三倍,以便達到糾正駕駛人亂停車的壞習慣。也許很多人都認為隨便停車不會造成任何交通事故,不過相關的專家卻表示因為駕駛人的這種壞習慣,整個都市的交通流暢量足足被阻塞了四成以上。也正因如此,交管局才會想出這個新潮的方式,以便警告違規的駕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