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发布“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专项领域与方向 本批次“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指南拟在碳中和、气候变化、生命健康等领域启动一批任务,共计39个二级指南方向。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对照指南内容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和时间节点要求 01 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拟通过我局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2年7月13日8:00至8月26日16:00,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为方便推荐,请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截止前提前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 02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联系人:刘杨曦,联系电话:202196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1日 来源:网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