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阿根廷週刊》3月7日報導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市議會通過了一項新的法令,未來任何的企業或是商家若是未能在預訂的期限內將顧客的商品或是服務送上門,則將被罰款,每遲一天,未履行諾言的一方就要退還給消費者1%的商品總額。 市議員Gerardo Ingaramo指出,未來提供服務的企業或是販賣商品的商家,在進行買賣時,必須要以明確的方式交給消費者一份合同,上面要清楚的寫著交貨日期,而且交貨日期的期限也要合理。 如今這項法令雖然已經被通過,不過還需要市政府行政單位制定細部的內容,未來一旦發生糾紛,若是合同裡面有模擬兩可的內容,受益的一方永遠都是消費者,也就是說如果在合同裡面的期限讓人無法理解,消費者保護局將會把期限直接訂為15天,一旦超過15天,提供服務的一方就會開始被罰款,至於消費者可以前往任何一個市府分處,或是消費者保護局進行申訴。 責任編輯 文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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