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我是一名农业经营者,如果我已经在农牧业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 Fiscal de Operadoresagropecuarios)登记过了,那么我必须根据法律RG 2300/07条,重新到豆类农产品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 Fiscal de Operadores de Granos y Legumbres Secas)登记吗? 解答: 如果你在2 0 0 7年9月3 0日之前,就已经到农牧业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 Fiscal de Operadoresagropecuarios)登记过了,那就不必再到豆类农产品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 Fiscal de Operadores de Granos y Legumbres Secas)重新登记。 2007年9月30日之后才登记的农业经营者,就必需要依据法律R.G. 2300/07条重新登记。 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依照法律RG 2300/07,在豆类农产品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 Fiscal de Operadores de Granos y Legumbres Secas)登记的农业经营者,如果登记时所勾选的项目为「其他项目经营人」(“Otros Operadores”),则会自动跳到项目为「其他」(“Otros”)的地方。在2007年11月30日之前,这些在登记的时候勾选「其他项目经营人」(“Otros Operadores”)的农业经营者们,都必须依照豆类农产品经营人财政登记处(RegistroFiscal de Operadores de Granos y Legumbres Secas)所拟订出来的「农产品经营项目分类规则」第2.0版本,替自己申请为某种项目的经营人,以让自己所登记的项目,从「其他」(“Otros”)的地方,跳到某个正式登记项目,否则一过了这个规定日期(2007年11月30日),所登记的便将被正式宣告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