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的僑胞,特別是開超市的,一見到自稱是稽查的人,先不要慌張,你有權利要求對方出示DOCUMENTO Y
CREDENCIAL(身份證及稽查證),如看不懂的話,就默記或筆記下姓名、DNI號碼、工作單位名稱、稽查證號,並查證之,若還是有疑問的話,請即刻
致電您的律師或會計師求助。下面介紹一個案例供僑報參考. 某日,有一批約4~5人的集團自稱是稽查,一進入超市商號,即亮起身份證表明是來自經濟部(Ministerio de Economia)的人員,接獲通知來檢查店內的貨品過期的問題。隨即分頭進入超市內部,在貨架之間來回巡視做紀錄,由於動作迅速,店主往往不及反應,即被對方的聲勢唬住了。 尤其是當他們指出,在貨架上搜出了過期的貨品時,更是立刻表態可以賄賂以花錢消災,因此許多人就這樣被騙走了$300,$500的血汗錢。 然而,有幾位店主,臨場反應鎮靜,當場即來電要求了解其實,這夥人只要一聽到要和會計師談話,其語氣馬上變的支支吾吾令人生疑,問其姓名,自報HORACIO CORSO,『來自何種單位?』『MINISTERIO DE ECONOMIA(經濟部)』。卻說不上是哪個部門。據了解,他們來自PUEYRREDON 1705, DIRECCION MUTUAL DEL MINISTERIO,該處是經濟部員工互助會的一個民間團體,沒有任何稽查店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