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胞們在提出「依親呼叫」前請先仔細考慮,是否具備以下條件。 一. 必須具備生活上最基本的收入憑證,亦即必須證明自己具有謀生能力,所以必須提出下列憑證。 (一)受薪階級: 1. 至少要有六個月以上的薪資收入憑據,每月收入金額至少$1000元以上。 2. 必須有正式勞工登記,以及養老金和社會福利金的繳納證明(AFJP)。 (二)營業者: 1.每月至少要繳納營業稅(Ingresos Brutos)200元以上,且須具備完稅証明。 二. 必須有住所 (一)住所面積必須符合「依親呼叫」的人數,亦即必須具備足夠全家人居住的房子。 (二)如果住所是租的,必須具備正式租賃契約書和正式租金繳納收據。 如果沒有符合以上條件千萬不要輕易申請「依親呼叫」手續,因為辦成功的機會不大。如果僑胞們已經提出申請,送件至移民局,要定時去追查文件的辦理進展,如果任何狀況或條件不符合的情況要馬上處理,找出問題徵結,立刻解決,絕對不要拖延,以免造成日後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