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市政府最近公告民眾有關汽車牌照稅,及相關手續的辦理方法,目前的牌照稅以兩個月為一期,一年分六期把稅單寄送至府上,稅金金額由汽車出廠年份而定,計算方法與房屋稅類似(根據房屋面積而定),同樣地列入財產稅的範圍,您可分六期繳納,或一次全數付清,但請注意稅單的最後一張,因為其中列出欠繳的期數,如果您曾遺忘繳納或沒有收到該稅單的話,請盡快向市政府重新申請,避免以後償付利息及其他麻煩的手續。 如果您賣出一部汽車,必須辦理的手續如下: 1. 與買方簽合約時,請在合約上註明買方的資料,姓名、證件號碼、地址、國籍等。 2. 持契約的正本,與買方共同到汽車登記處(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del Automotor)填〝08〞表格,辦理牌照轉讓(Transferencia de titularidad),並當場向買主證明沒有積欠任何牌照稅。 3. 如果簽約後,買方仍然不和您去辦手續的話,30天期限內可以發存證信函(Carta Documento)給予通知,此舉可鞏固您的法律立場,否則牌照稅單仍然會寄到府上,之後向汽車登記處的分局(Registro Regional de Propiedad de Automotor)告發。 4. 如果您要購買一部新車,但以舊車作為部分的付款,應該辦理的手續如上,只不過牌照轉讓的承受人改為汽車經銷商。 5. 如果您將購買一部二手車,請向賣方索討過去所有已繳交的牌照稅單,或清債證明,(Libre de Deuda)避免成為前車主債務的受害者。所有的手續可在稅務總局辦理:Viamonte 900 PB,或是汽車登記處的分局,共14個,依地址所在不同區分,請向4323-8888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