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市城厢区卫健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 多所诊所和医院在列
01 城厢区蔡某红西医内科诊所 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不健全案 城厢区蔡某红西医内科诊所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给予警告,处10000元罚款。
02 城厢区郭某金外科诊所 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不健全案 莆田市城厢区郭某金外科诊所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给予警告,处10000元罚款。
03 城厢区林某理中医诊所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 城厢区林某理中医诊所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处2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
04 莆田妇产专科医院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案 莆田妇产专科医院医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合并两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103.61元,并处20207.22元罚款。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厢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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