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海关缉私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
福州海关缉私局党组书记、局长郗俊江,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龙清,福州海关缉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善俊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有力行动,也是继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后,将该做法延伸至海关缉私领域的创新举措,将进一步规范缉私侦查机关执法行为,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
揭牌仪式后,郑龙清副检察长与刘善俊副局长签署《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原则、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强化监督与协作、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办案质效等进行座谈交流。
郑龙清副检察长表示,希望双方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新起点,加深联系、相互砥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打击犯罪、守护国门、捍卫法律尊严的征程上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陈颖主任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新起点,也是新平台,对于开展侦查监督和检侦协作等工作十分有益。她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升站位,依法履行职责。检侦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共同的职责,办公室的设立是落实最高检和公安部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双方要以此为契机打开新局面;二要共建共享,维护法治权威。充分利用新平台,共同探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共同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推动打击走私、反洗钱、追赃挽损等工作更进一步;三要勇于探索,打造福州模式。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做实做细,让平台真正发挥作用,并探索通过数据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郗俊江局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海关缉私局的监督与协作关系进入崭新阶段。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对于检警双方共同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效,共同构建规范高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求同存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海关缉私局与检察机关形成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共同实现缉私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三要全面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质量。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侦查刑事案件的沟通,强化刑事诉讼环节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缉私执法规范化水平,打造侦检协作福州模式。 下一步,福州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新型检侦关系,促进提升缉私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文字 | 郑锋 图片 | 第四检察部 编辑 | 陈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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