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与政府在过去达成的调薪协议中,为了弥补通货膨胀而造成的消费力降低,规定所有商业的劳工薪酬需有23%的不累积调整。此外,十二月还有一笔年终奖金也应该支付,其相当于薪水的50%。 而究竟这次的调薪应该如何计算,就是许多雇主们头痛的地方。因为这些钱加在十二月份的薪水里面,都是属于「不计入薪资」的津贴。 举例而言,一位列为“A”级的基层员工,应该得到23%的津贴,所以他的薪水中会多一笔$246,75,再加上$20,55是全勤奖金,但这都「不计算在薪资福利」中的额外津贴,一共是$ 267,30。 所以,雇主得先把该名员工的薪水,加上这$ 267,30乘以50%(也就是$133,65),来计算员工应拿到的十二月份薪水袋,但强调是仅此一次。 根据协议,这情况只会发生在十二月份的薪水中,其是在「团体劳工协议」中订立的,添加这次津贴无需受年资限制。 而且如果这名员工,在上述的协议之前已经有其他额外的津贴,比如食品点券(tickets)或其他相关补助,也都应该加入薪水中计算这次「独一无二的年底薪资」。 虽然这是「不计入薪资的加薪」,但是12月份的社会保险、退休准备金和工会费的支付,都是以最后的总和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