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根廷开店经商,当老板的会发现,在劳资关系的经营上,有越来越多种状况复杂度和冲突性不断增加。如果一名员工没有正当理由而旷工多次,公司有必要把这样的员工裁掉。 不过,轻易把一名员工解雇,对老板而言可能意味着必须付出非常高昂的赔偿金代价,特别是如果案件送到劳工法庭时,法官任为没有任何理由解雇员工,由法官下令老板赔偿员工时,数目更是惊人。 因此,在解雇一名员工之前,劳工律师一定会再三强调老板必须先警告员工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老板必须到邮局发存证信函,警告员工回来上班,而如果这名员工在老板发函警告过后依然故我,老板必须再发新的警告之后,在法律上才能够构成所谓“离弃岗位” (Abandono)的事实,而老板也才能够避免支付庞大的解故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