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520
发表于 2011-11-30 23:12:23
无题。
原谅她了.
[ 本帖最后由 martin520 于 2011-12-12 14:16 编辑 ]
hua
发表于 2011-11-30 23:47:43
一点钱吗没必要这样吗就当是买个教训何必跟那女的过不去
冯梦淫
发表于 2011-11-30 23:51:20
上次不是发过了吗,难道又向你借钱了?
wodexin5202
发表于 2011-11-30 23:57:30
不会吧,。,还没要回来呢你?
借她多少?
joseming2012
发表于 2011-11-30 23:58:57
除去巫山不是云,柳岸花明又一村,个中原因当事人清楚,冤家易解不易结:victory:
Jacky-
发表于 2011-11-30 23:59:33
杯具啊~~:L
martin520
发表于 2011-12-1 0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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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越纵容这种人,这种人就越得寸进尺.
martin520
发表于 2011-12-1 00:39:02
钱还不还以已经无所谓了.就是心理咽不下这口气,做人做的这么没信用.还每次都可以理由出来说,你脸皮咋就这么厚了.
martin520
发表于 2011-12-1 00:40:10
反正下个礼拜正好去台湾街剪头发,顺便去登报.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martin520
发表于 2011-12-1 00:46:40
回复 3# 的帖子
那女的你认识?认识最好帮我带个话,叫她以后小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