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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位员工发来的电报telegrama是有时间性的,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答复,否则就是要默认了。时间一过,你想打官司也没用。存证信函西文叫carta de documento.
你的律师建议是实用的,但并不是最好的。也许你交的是月费,律师当然不愿意多做事,如果收的钱是一样的话。我建议
1.和你的律师商量,如何能打消该员工的非分之想。其实,如今,还远没到上法庭的时候。如果你的律师能发出有说服力的回函,让这位员工钻不到空子,时间一拖长,也许他就没兴趣了。目前,是第一阶段,非常关键。如果你妥协的话,那你就乖乖付钱了。
2. 目前,你不能退,律师当然愿意你付钱,他的麻烦就少。你也可以咨询其他律师,但如果换律师的话,你要做长期打算。
3. 其实,你的案子还没到法律阶段,目前其实也是在协商阶段。你的律师建议你的方法,也许很实用。你可以先拖着,不要马上答应你的律师你愿意付钱。其实,到最后阶段,可能只要付一笔小钱了事。但你现在就妥协的话,可能就不是一笔小钱了。
4. 不要想到你会上法庭,阿根廷80%的劳工案都在庭外和解掉了,根本就没进入司法阶段。做老板,就该面对这个问题。在阿根廷,没有不被员工告的老板。所以,你要坦然,完全不必紧张。我本人已经面对不下5件类似案件。最后,全部庭外和解,花点小钱消灾而已。所以,你根本不必考虑打官司的费用。你也没必要去打官司。一来时间不允许,二来全部靠律师,你信得过吗?
4.记住,先兵后礼。
[ 本帖最后由 wyar 于 2009-11-18 09:0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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