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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申办寄养类L签证或居留许可须知
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汉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须提供 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签证及其复印件(A4纸格式),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提交二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及在汉住宿登记证明, 提供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或中国籍父母的中国护照及在境外定居证明, 经公证的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 国内抚养人或监护人的内地居民身分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在汉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经公证的书面保证,可以获得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L签证。
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获得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但外籍子女年满18周岁的,不能办理延期。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 翻译件。
具体情况,建议你到中国驻阿根廷使馆领事部咨询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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