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9 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 1 月 10 日零时起,将解除之前发布的眉山中心城区尾号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眉山发布的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称,依照 2022 年 1 月 8 日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 ( 橙色 ) 预警的通知》要求。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于2022 年 1 月 10 日零时起,解除《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相关交通管控措施,机动车通行恢复常态化。 眉山交警发布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27 日,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为有效应对眉山市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0 时起启动眉山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应急响应措施,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通告显示,交通管制区域为苏堤南路—千禾大道—国道 245 线—一环西路—湖州路—颖州南路—颖州北路—徐州路—二环西路—三苏大道—铁环路—眉州大道—铁环东路北段—阜成路西四段—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齐通路—青衣街—眉州大道—滨江路中一段—苏堤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以上线路)。 交通管制措施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车辆等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特殊情况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 (三)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周一车牌尾号 1 和 6 限行,周二车牌尾号 2 和 7 限行,周三车牌尾号 3 和 8 限行,周四车牌尾号 4 和 9 限行,周五车牌尾号 5 和 0 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入城证》的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五)倡导公众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自行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张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来源:ZAK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