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际清算银行报告显示,有超过80%的成员国家在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研究。其中,柬埔寨和巴哈马已经发行了零售业务央行数字货币,乌克兰、乌拉圭和厄瓜多尔已经基本完成测试,还有包括中国和新加坡在内的其他6个国家,正在验证和测试的最后阶段。 央行数字货币迈入全新阶段 经过多年的研究,我国数字人民币试点经历了稳步扩大的过程。2020年开始,更是节奏加快、新动作不断。2020年8月,商务部发布《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错位探索的结构性安排,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布局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布,其中强调要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提升支付效率,支持支付创新,满足数字经济中的未来支付需求,提升央行货币的可获得性和使用便利性。随着央行数字货币的全球化推进,加之大数据征信的广泛应用,征信将成为人们的“经济身份证”,征信不良在大数据时代寸步难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了解详细技术关注公众号“月亮财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