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卖车之后,卖车的车主都必须要向政府呈上一份“卖车通知书”,以此办理所有民事责任的交接,办理完这份“卖车通知书”的手续之后,从此这辆车所有的民事责任都属买车人所有。 这个“卖车通知书”是车主在卖掉二手车时,最基本的一个手续办理,那么,这个“卖车通知书”的手续到底要怎么办理?请看看以下的解说:
根据阿根廷汽车刑事规定(Régimen Jurídico del Automotor)第27条列:「二手车的卖主在交车后,都必须呈上“卖车通知书”,以此完成所有民事责任的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此车辆所造成的伤害、危害…等等,都属于新车主的责任,否则,所有民事责任仍然是由原车主负责。」 这份手续必须要旧车主亲自办理,如果旧车主不在国内,或者不方便前往办理的话,就必须要先完成另一道“授权手续”,由通过代理人代替办理。在办理完这道“卖车通知书”的手续之后,对于这辆车的所有民事责任,旧车主再也不用负担。 不过,就算这份“卖车通知书”的手续办理完毕,如果卖主和买主没有办「车主过户」手续的话,则对于国税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Rentas DGR)来说,旧车主仍然有义务要缴纳车牌税,因此,在卖二手车时,除了必须办理“卖车通知书”的手续之外,还要记得办理过户,如此旧车主才能“完全摆脱”所有和那辆车有关的税务和民事问题。 二手车卖出后,旧车主必须到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 机构内,告知车辆已卖出,并且直接在那里办理“卖车通知书”的手续。 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 机构里,有阿根廷国内所有车辆的纪录,因此在这里办理“卖车通知书”的手续是最方便的。前往办理这份手续时,请旧车主记得携带: 1.11号申请单(西班牙文为solicitud tipo 11),这份申请单就是所谓的“卖车通知书”(西班牙文为Denuncia de Venta),在这份文件里,旧车主必须填上他的姓氏和全名、身分证号码、买主的姓氏和全名(也可以不填),以及交车正确地点…等等。之后旧车主必须在这份11号申请单上签名,这个签名必须交给代书认证过后,才算有效。如果找不到代书认证,也可以直接到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 机构里,请该机构的主管直接认证。 2.11号申请单复印本一份。 3.所有车辆的证件,以及交车手续的所有证件(如果有的话最好)。 4.身分证。 带这些证件到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 机构里,就可以办理这份“卖车通知书”的手续,办理完后,该机构会在48小时后通知你前往领取卖车证明,并且领取一份11号申请单的第二份复印本﹝正本和第一份复印本将由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机构存档﹞。 根据布宜诺市2001年税法典(Código Fiscal de la Ciudad de Buenos Aires 2001)第230条列:「所有二手车的买卖,旧车主都必须在90天内将“卖车通知书”(Denuncia de Venta)的正本和复印本呈报到阿根廷国税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Rentas DGR),以此办理车牌税过户。」 简单的说,旧车主到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 机构办理完“卖车通知书”(Denuncia de Venta)的手续之后,该机构会在48小时内通知旧车主手续办理完毕,旧车主必须再回到同样的地方领取“卖车通知书证明”,以及11号申请单的第二份复印本。之后,将这份“卖车通知书证明”的正本和一份复印本送到阿根廷国税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Rentas DGR)里呈报,办理车牌税的过户手续。 以上所提到的属于布宜诺市二手车辆买卖的手续办理程序,如果车辆买卖是在大布宜诺进行,那么,旧车主可以直接到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机构内,办理车牌税的过户手续,不必先呈报卖车通知书的证明。 办理手续须知: 1.办理“卖车通知书”(西班牙文为Denuncia de Venta)的手续费用,必须用阿币现金付费。 2.领取空白的11号申请单(西班牙文为solicitud tipo 11)以便填写,费用为每份13.80披索,不包括认证费用﹝如果要请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Automotor(车辆所有权登记)机构内的主管认证的话,还要另外付费。 ﹞ 3.办理“卖车通知书”的手续费用为每份17披索。 4.签名认证费用:22披索。 (由旧车主亲自办理的情况下。) 5.签名认证费用:36披索。 (由代理人代表办理手续,并由代理人代替签名的情况下。) 6.阿根廷国税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Rentas DGR)的地址为:布宜诺市Viamonte街900号(和Suipacha交接的转角处)。电话为(011) 4323-8600或(011) 4323-8700、(011) 4323-8800。 7. 阿根廷国家汽车登记和车主登记总局(Dirección Nacional de los Registros Nacionales de la Propiedad del Automotor y de Créditos Prendarios de la República Argentina)的地址为Corrientes大道5666号。电话是(011) 4011-7410或(011)4011-7337。网站为:www.dnrpa.gov.ar。 |